8·31东营化工厂爆炸事故(山东东营滨源化工厂爆炸事故)
一大波恐怖故事来袭!鬼故事短篇超吓人

民间鬼故事 - 8·31东营化工厂爆炸事故(山东东营滨源化工厂爆炸事故)

2023-02-25 23:26:41 阅读 :

2015年8月31日23时22分,山东东营利津县刁口乡滨源化学有限公司发生爆燃。

中文名

8.31东营化工厂爆炸事故

外文名

August 31st DongYing factory explosion

发生时间

发生地点

东营利津县刁口乡

死亡人数

13人

责任企业

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

事发经过

2015年8月31日23时18分,山东东营滨源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改性型胶粘新材料联产项目二胺车间混二硝基苯装置在投料试车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事故造成包括该公司副总经理在内的13人死亡,混二硝基苯装置框架厂房完全损毁,相邻的周边其他建构筑物受到不同程度损坏。[1]

8.31东营化工厂爆炸事故

事故原因

据参加事故调查的老师组组长、山东省化工研究院张雪峰研究员介绍,本次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有四个方面。

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制意识淡薄,未经批准进行项目建设。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违反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在该项目未取得土地、规划、住建、安监、消防、环保等部门相关许可及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擅自开工建设。

二是不具备试生产条件违规组织试车。该公司2万吨/年改性型胶粘新材料联产项目主要包括混硝基苯装置及配套废酸处理装置、煤制氢装置、苯二胺装置、苯二酚装置、硫铵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装置。事故调查中发现,事故发生时,仅建成了混二硝基苯装置,其余后续装置尚未完工,且混硝基苯装置自动化控制设施还未配备齐全,仅具备温度远传显示功能。

根据安全监管总局要求,该装置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应装备紧急停车系统,但试车时该系统还未安装,紧急停车系统仪表柜仅为空壳。企业在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DCS控制操作人员只进行了12天的专业培训)试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尚末成立、试生产方案未组织南查、安全条件未组织确认等试生产条件完全不具备的情况下,不顾地方政府有关禁上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的要求违规组织投料试车。

三是企业负责人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从8月28日15时至29日24时,该企业先后两次组织进行投料试车,均因为确化机温度波动大运行不稳定而被迫停止,8月31日企业负责人在上述异常情况原因来直明的情况下,再次强行组织试车,在出现同样司题停止试车后又违规排放设备内反应物料,单导致起。

处理结果

企业负责人已被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决定,对该事故提级调查、挂牌督办。事故调查组已进驻现场并展开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省政府安委会副主任、省安监局局长李世瑛任组长;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省安监局、东营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省检察院应邀派员参加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山东省安委会审查同意,以山东省安委会文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山东省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国务院安委会还要求,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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